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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公司從農民手中購入水果對外銷售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guī)定,自2012年1月1日起, 對從事蔬菜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公司從農民手中購入水果不屬于自產的農產品,且水果不屬于蔬菜,根據上述規(guī)定,不能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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