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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國外簽訂合同,簽訂雙方為中方企業(yè),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二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guī)定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155號)第十五條規(guī)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guī)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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