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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契稅的計稅依據中是否包含增值稅?
【答案】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的規(guī)定:“三、契稅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具體情形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承受方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實際取得增值稅發(fā)票的,成交價格以發(fā)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格確定。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三)稅務機關核定的契稅計稅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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