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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國有土地性質補繳土地出讓金,需要補繳契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liuyi 2021/07/07 16:40:31  字體:

改變國有土地性質補繳土地出讓金,需要補繳契稅?

【問題】

改變國有土地性質補繳土地出讓金,需要補繳契稅?

【解答】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662號文件規(guī)定:對納稅人因改變土地用途而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征收契稅。計稅依據為因改變土地用途應補繳的土地收益金及應補繳政府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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