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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攤余成本?攤余成本是指用實際利率(此處指同期市場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后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后的結果。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攤余成本。
(1)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確定:
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②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③扣除計提的累計信用減值準備(僅適用于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初始入賬金額-(或+)累計攤銷額-已收回的本金-累計信用減值準備
(2)期初攤余成本和期末攤余成本的計算
對于分期付息債券來說:
投資收益(實際利息)=期初賬面余額或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應收利息(票面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或+)累計攤銷額-已收回的本金-累計信用減值準備
=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
=期初攤余成本×(1+實際利率)-應收利息
對于一次還本付息債券來說: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以前年度累計投資收益)×實際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1+實際利率)
【注】不論是分期付息還是一次還本付息,最后一期本息都收回后,最后攤余成本都為0,因為未來不會再有現(xiàn)金流量產生了。
(3)計算攤余成本要一個付息期分別計算一次攤余成本,付息期不是完整年度的,要將年利率換算成適用的周期利率來計算。
(4)攤銷期限的估計
通常為金融工具的預計存續(xù)期,即購買日或發(fā)行日至到期日。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與上述各項相關的變量在該金融工具預計到期日前按市場利率重新定價,那么攤銷期間應為截至下一個重新定價日的期間。因為在利率重設日,該折溢價所涉及的變量(即利率)將按市場利率重定價,因此該折溢價與截至下一個利率重設日的期間相關。但是,如果該折溢價源自對該金融工具浮動利率中信用利差的變化,或無需重設為市場利率的其他變量,該折溢價應當在該金融工具的預計存續(xù)期內攤銷。
(5)對于浮動利率金融資產或浮動利率金融負債,以反映市場利率波動而對現(xiàn)金流量的定期重估將改變實際利率。
如果浮動利率金融資產或浮動利率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等于到期日應收或應付本金的金額,則未來利息付款額的重估通常不會對該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產生重大影響。
企業(yè)與交易對手方修改或重新議定合同,未導致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終止確認,但導致合同現(xiàn)金流量發(fā)生變化的,或者企業(yè)修正了對合同現(xiàn)金流量的估計的,應當重新計算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賬面余額,按原實際利率折現(xiàn)的現(xiàn)值確定,并將相關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借: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新賬面余額—原賬面余額)
貸:投資收益(或反向分錄)
對于修改或重新議定合同所產生的所有成本或費用,企業(yè)應當調整修改后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并在修改后的剩余期限內進行攤銷。
借: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貸:銀行存款(重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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