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初級會計沖刺復習知識點: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松子 2020/07/06 14:25:46 字體:

增值稅在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中占有很大分值,其中關于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大家也是有很多疑問,今天我們就來簡單給大家做個回顧和重點提示:

初級會計沖刺復習知識點: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

一、價外費用的確定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不包括下列項目: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提示】第一,受托方提供加工勞務,因此是增值稅納稅人;第二,受托方委托加工的產成品若為“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繳納消費稅,委托方為消費稅納稅人。但該項消費稅依法應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第三,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和自己應繳納的“消費稅”;第四,受托方在確認加工勞務增值稅銷售額時,可以不將其“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作為價外費用計算增值稅。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第一、承運者的運費發(fā)票“開給購貨方”;

第二、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

【提示】發(fā)票抬頭單位開給“購貨方”和銷售方將該運費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是“符合規(guī)定”的代墊運費。

(4)符合條件的“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5)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提示】價外費用全部為價稅合計金額,需要進行價稅分離。

二、包裝物押金的確定(表格中“√”表示并入當期銷售額征收增值稅)

產品

取得時

逾期時

除酒類產品以外的其他貨物

×

白酒、其他酒

×

啤酒、黃酒

×

【提示1】“逾期”是指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雖未超過合同約定期限,但已經超過1年的。

【提示2】與“包裝費、包裝物租金”進行區(qū)分,“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包裝物押金不一定屬于價外費用。

【提示3】包裝物押金是“含稅收入”,需要進行不含稅的換算。

2020年初級會計點題密訓班來了!爭分奪秒抓關鍵火線救援補短板,實戰(zhàn)刷題+劃重點,臨陣磨槍突擊60分!兩科原價699元,老學員享受折上折特惠!也可疊加正保幣使用哦~快來!點擊了解班次詳情>>

本文由正保會計網校教研團隊整理
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校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