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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沖刺復習知識點: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松子 2020/07/15 11:38:21 字體:

關于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中對于增值稅、消費稅考點比較多,考試分值占比也不小,尤其是對于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納稅地點總是有點繞不清楚,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初級會計沖刺復習知識點: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一、增值稅納稅地點

1.固定業(yè)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總機構和分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注意】判斷一個企業(yè)增值稅的納稅地點首先看該企業(yè)屬于什么類型,如果是固定業(yè)戶,不看是何種增值稅應稅行為,均向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2.固定業(yè)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fā)生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fā)生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3.非固定業(yè)戶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fā)生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fā)生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4.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5.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注意】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申報納稅的僅限于其他個人提供相應服務,也就是自然人。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是企業(yè),需要按照上面1-3條確認納稅地點。

6.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二、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受托方為個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4.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5.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原則上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經?。ㄗ灾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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