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X號—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征求意見稿)

來源: 中國資產評估協(xié)會 編輯:阿十 2022/06/09 09:17:27 字體: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XX號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征求意見稿)

本專家指引是一種專家建議。評估機構執(zhí)行資產評估業(yè)務,可以參照本專家指引,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其他適當?shù)淖龇?。中國資產評估協(xié)會將根據業(yè)務發(fā)展,對本專家指引進行更新。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條  針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特點,結合目前實際操作中的部分難點及要點,中國資產評估協(xié)會組織制定了本專家指引。

第二條  本專家指引所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利人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持續(xù)發(fā)揮作用并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財產權益和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

第三條  本專家指引所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是指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資產評估準則,接受委托對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專業(yè)服務行為。

第二章  評估對象

第四條  本專家指引所稱“計算機軟件”,特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與《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相關用語含義一致。

(一)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zhí)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二)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guī)格、開發(fā)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需特別說明的是,軟件工程領域內所謂“軟件”,除包含上述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外,還涉及運行計算機程序所需的數(shù)據(數(shù)據指所有能輸入到計算機并能夠被計算機程序處理的符號總稱,例如文字、數(shù)值、聲音、圖像和視頻等)。運行計算機程序所需的數(shù)據并不一定都涉及著作權;若其存在著作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guī)定,其屬于計算機軟件以外的其他作品著作權。

第五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本專家指引所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對象,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以及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

需特別說明的是,實踐中常見的計算機軟件的合法復制品不屬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計算機軟件合法復制品所有人擁有的僅僅是載有軟件著作權作品的復制品,而不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

第六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財產權利形式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和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

許可使用形式包括法定許可和授權許可;授權許可形式包括專有許可、非專有許可和其他形式許可等。

當評估對象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許可使用權時,應當明確具體許可形式、內容和期限。

實踐中計算機軟件的部分源程序往往被轉讓或者許可給其它企業(yè),而其它企業(yè)利用源程序進行修改后,形成了新的軟件,因此評估時應注意區(qū)分屬于自有修改的部分和被特許使用的部分,綜合分析被評估單位擁有的軟件著作權資產范圍。

第七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財產權利種類通常包括發(fā)行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翻譯權和其他權利。

(一)發(fā)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二)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三)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為“兜底”條款。從目前國內著作權司法實踐看,主要為注釋權(即作者對已有作品或者材料進行解釋或者說明的權利)等。

第八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對象通常存在下列組成形式:

(一)單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單項財產權利,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全部財產權利中的某一項;

(二)單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多項財產權利的組合,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全部財產權利中的多項組合;

(三)分屬于不同著作權的單項或者多項財產權利的組合,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全部財產權利中的單項或者多項,與其他作品著作權財產權利中的單項或者多項進行的組合;

以游戲軟件評估為例,游戲軟件一般由游戲引擎和游戲資源兩大部分組成,其中游戲引擎主要為實現(xiàn)游戲功能的程序代碼以及有關文檔(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而游戲資源包括程序運行所需圖像、聲音、視頻等數(shù)據內容(涉及其他作品著作權)。

(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財產權和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的組合;

(五)在權利客體不可分割或者不需要分割的情況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與其他無形資產的組合。

例如,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與其相應的軟件發(fā)明專利構成的組合。由于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主要致力于保護其表達形式,而軟件發(fā)明專利的權利要求可延及開發(fā)軟件所用的設計思想;實踐中,計算機程序的設計思想與其表達形式之間往往相互滲透,難以區(qū)分范圍界限,一般作為一個整體資產組進行評估。

第九條  對于計算機軟件,通常有以下三種分類方法:

(一)按作用劃分

根據《軟件產品分類》(GB/T 36475-2018)國家標準,軟件產品可分為系統(tǒng)軟件、支撐軟件、應用軟件、嵌入式軟件、信息安全軟件、工業(yè)軟件和其他軟件七大類。

(二)按規(guī)模劃分

按照軟件開發(fā)所需要的人員數(shù)量、開發(fā)期限以及源程序行數(shù),一般將軟件劃分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這五種等級。

(三)按運營模式分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財產權有兩種主要的收益方式:銷售型(直接收益型)和使用型(間接收益型)。前一種主要是通對銷售其作品從而獲得直接收益。后一種是指通過使用該作品的方式間接實現(xiàn)其收益。

第十條  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時,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可以通過委托人提供、相關當事人提供、自主收集等方式獲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基本狀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基本狀況通常包括:作品作者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利人的基本情況、作品基本情況(包括開發(fā)完成日期、首次發(fā)表日期、權利范圍、開發(fā)技術情況、作品使用情況等)、權利取得方式、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的情況、與作品相關的其他無形資產權利的情況等。

第十一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法律因素通常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登記情況、權利屬性、權利限制以及權利維護情況等。關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具體形式、歷史訴訟以及質押情況等法律因素,可以幫助評估專業(yè)人員判斷法律因素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的影響程度。

第十二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經濟因素通常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取得成本、運營模式、獲利狀況、作品的使用范圍、市場需求、同類產品的競爭狀況、著作權剩余法定保護期限以及剩余經濟壽命、同類作品近期的市場交易及成交價格情況、宏觀經濟發(fā)展和相關行業(yè)政策與作品市場發(fā)展狀況等。通過對經濟因素情況的分析,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可以判斷經濟因素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的影響程度。

第十三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使用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侵犯用戶合法權益以及影響互聯(lián)網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例如計算機病毒、惡意軟件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在實際應用中需要考慮合法性,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應當關注此類事項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的影響。

第十四條  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應當關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權利歸屬及權利穩(wěn)定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著作權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即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同時,中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是形式審查,軟件登記機構發(fā)放的登記證明文件僅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因此,除獲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外,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還可以要求委托人和其他相關當事人提供其他材料(如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底稿、合法出版物、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從而進一步核查評估對象的權利歸屬及權利穩(wěn)定性。

第三章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方法

第十五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種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應當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等情況,分析上述三種基本方法的適用性,選擇評估方法。

第十六條  對于成本法,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價值由該資產的重置成本扣減各項貶值確定。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評估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第十七條  使用成本法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時,首先要根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形成的全部投入,分析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與成本的相關程度,考慮成本法的適用性。然后關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來源,區(qū)分外購軟件及自創(chuàng)軟件,采用不同方式分別考慮。最后確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重置成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重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間接費用、合理利潤及相關稅費等。

第十八條  在成本法中,外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重置成本具體評估方法如市價類比法等;自創(chuàng)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重置成本具體評估方法如重置核算法等。

第十九條  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重置成本確定過程中,可利用軟件開發(fā)行業(yè)中主流軟件成本估算模型進行考慮,例如構造性成本模型(Constructive Cost Model,COCOMO)等。

第二十條  采用成本法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時,需要合理確定貶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貶值主要包括: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貶值的確定可以采用專家鑒定法和剩余經濟壽命預測法等。

第二十一條  收益法評估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時,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作為經營資產直接產生收益,其價值實現(xiàn)方式有銷售型(直接收益型)和使用型(間接收益型)等。

第二十二條  收益法評估基本計算公式為:

收益法評估基本計算公式

依據收益法基本公式,在獲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相關信息的基礎上,根據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或者類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歷史實施情況及未來應用前景,結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實施或者擬實施企業(yè)經營狀況,重點分析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經濟收益的可預測性,考慮收益法的適用性。

第二十三條  采用收益法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時,應當根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對應作品的運營模式估計評估對象的預期收益。目前確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預期收益的方法有增量收益、節(jié)省許可費和超額收益等方式。確定預期收益時,通過區(qū)分并剔除與委托評估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無關的業(yè)務產生的收益,并關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對應作品所屬行業(yè)的市場規(guī)模、市場地位及相關企業(yè)的經營情況。

第二十四條  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應當關注該作品演繹出新作品并產生衍生收益的可能性。當具有充分證據證明該作品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會演繹出新作品并產生衍生收益時,應當謹慎、恰當?shù)乜紤]這種衍生收益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的影響。

第二十五條  當原創(chuàng)作品的演繹作品尚未形成時,應當了解其衍生收益的產生在評估基準日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可以按或有資產評估衍生收益對應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

第二十六條  采用收益法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時,剩余經濟壽命需要綜合考慮法律保護期限、相關合同約定期限、開發(fā)完成日期、首次發(fā)表日期以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權利狀況等因素確定。

第二十七條  采用收益法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時,折現(xiàn)率可以通過分析評估基準日的利率、投資回報率,以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實施過程中的技術、經營、市場、生命周期等因素確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折現(xiàn)率可以采用無風險報酬率加風險報酬率的方式確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折現(xiàn)率口徑應當與預期收益的口徑保持一致。

第二十八條  采用市場法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時應當:

(一)考慮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或者類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是否存在活躍的市場,恰當考慮市場法的適用性;

(二)收集類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交易案例的市場交易價格、交易時間及交易條件等交易信息;

(三)選擇具有比較基礎的可比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交易案例;

(四)收集評估對象近期的交易信息;

(五)對可比交易案例和評估對象近期交易信息進行必要調整。

第二十九條  資產評估人員執(zhí)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業(yè)務時,不論選擇哪種評估方法進行評估,都應當保證評估目的與評估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前提條件,所使用的各種參數(shù),在性質和邏輯上的一致。尤其是在運用多種評估方法評估同一評估對象時,更要保證每種評估方法運用中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前提條件,評估參數(shù)的可比性,以便能夠使運用不同評估方法所得到的測算結果具有可比性和相互可驗證性。

第四章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報告披露要求

第三十條  編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報告需要反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特點,通常包括下列內容:

(一)作者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利人的基本情況;

(二)評估對象的具體組成情況,包括作品基本情況(如軟件名稱、開發(fā)完成日期、首次發(fā)表日期、權利范圍、開發(fā)技術情況、作品使用情況等)、作品的創(chuàng)作形式、涉及的演繹作品等情況;

(三)評估對象包含的財產權利限制條件;

(四)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況;

(五)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關權利事項登記情況;

(六)作品含有其他無形資產的情況;

(七)作品產生收益的方式;

(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剩余法定保護期限以及剩余經濟壽命;

(九)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價值影響因素的分析過程;

(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許可、轉讓、訴訟以及質押等情況;

(十一)其他必要信息。

附:1.軟件產品分類(GB/T 36475-2018)

2.“中國軟件行業(yè)基準數(shù)據”歷年報告查詢網址

下載查看附件:

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等三項專家指引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