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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稅務師微筆記《稅法二》:境外所得稅(07.17)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7/17 17:28:13 字體:

2015年CTA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稅法二》考試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2015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微學習筆記

  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不包括:

  1、按照境外所得稅法律及相關規(guī)定屬于錯繳或錯征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2、按照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不應征收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3、因少繳或遲繳境外所得稅而追加的利息、滯納金或罰款;

  4、境外所得稅納稅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從境外征稅主體得到實際返還或補償?shù)木惩馑枚惗惪睿?/p>

  5、按照我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已經(jīng)免征我國企業(yè)所得稅的境外所得負擔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6、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已經(jīng)從企業(yè)境外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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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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