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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已經(jīng)開始了2021年的征程,2019和2020年連續(xù)兩年《涉稅服務實務》考試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因此,奚衛(wèi)華老師提醒大家2021年要做好打硬仗的準備,《涉稅服務實務》的整體難度應該會有所上升。
奚衛(wèi)華老師認為稅法的學習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形成積累的習慣,而不能只是為了應試來學習。希望大家對《涉稅服務實務》有個整體的認識——稅法實體法與程序法、會計、申報表填寫融為一體,而不是簡單的“稅一+稅二”的內(nèi)容。大家要打消“只要考過稅法一和稅法二,就能考過涉稅服務實務實務”的念頭,不能掉以輕心。另外,在學習《涉稅服務實務》時,要明晰基礎概念和容易混淆的問題。
奚衛(wèi)華老師詳細介紹>>點擊進入
報考與聽課順序建議:
1.報名時最好三稅聯(lián)報;
注會稅法 ——稅務師稅一、稅二、涉稅服務實務
注會經(jīng)濟法——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注會會計——稅務師財務與會計
2.聽課時,如果報名了稅一、稅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聽課時,最好先聽稅一、稅二、財務與會計,再聽涉稅服務實務——包括預習階段、教材精講等班次。
稅法與會計
1.會計:按會計準則、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
2.稅法:按照稅法規(guī)定進行稅務處理
會計與稅法處理結果不一致很正常,不能將會計與稅法混淆。
3.各個稅種的規(guī)定不同
處理哪個稅的問題就按哪個稅的規(guī)定來,不能混為一談。
會計≠稅≠稅
這句話要牢牢印在腦海里,伴隨著我們的考試,伴隨著我們的職業(yè)生涯。
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企業(yè)所得稅收入確認時間≠流轉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一)稅收上,除了企業(yè)所得稅有收入確認的概念,其他稅種沒有收入確認的概念,均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每個稅種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按照各自稅種的規(guī)定確認。
(二)會計上收入確認與企業(yè)所得稅上收入確認條件不同
按原收入準則:是否承認謹慎性原則
新收入準則:五步法確認收入;但企業(yè)所得稅法并未修改
如何學好涉稅服務實務?
1.不僅僅從考試角度,而是需要從實務工作角度思考問題——因為在稅務師的5門課程中,涉稅服務實務是最接地氣的,對于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通過考試相對容易;對于實踐經(jīng)驗不多,總結不夠的學員,難度大;
2.多總結,在學習稅一、稅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過程中總結——橫向總結與縱向總結;
3.帶著興趣去學習——了解文件出臺的背景知識、感受解決實際問題的快樂?。?!
學習這門課的建議:以休閑的心態(tài)學習,慢慢浸染與品味,逐漸體會稅法給我們帶來的快樂。
聲明: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文章,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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