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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綜合分析題及解析:撤銷權的行使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Shadow 2019/09/11 14:20:36 字體:

通過做稅務師試題,能夠鞏固所學知識并靈活運用。網校提供高質量的稅務師試題,摘自歷年題庫內容,下面為大家?guī)?018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歷年試題,希望大家好好測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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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稅務師試題201723日,甲繼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48日,甲因急需用錢,在尚未辦理繼承房屋產權登記的情況下,即與乙簽訂買賣合同,將該房屋賣給乙,并交給乙居住。201769日,甲將繼承的房屋登記于自己名下,2017615日,甲將該房屋賣給丙并辦理了所有權移轉登記。2017720日,丙受丁脅迫將房屋低價賣給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2017822日,丁又將該房屋加價轉手賣給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戊不知丁脅迫丙)。戊請求乙騰退房屋遭拒,由此引發(fā)糾紛。

4.丙受丁脅迫將房屋低價出售給丁,丙可以行使撤銷權。根據《民法總則》規(guī)定,丙行使撤銷權應遵循的規(guī)則有(?。?。

A.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B.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C.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D.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E.自2017年7月20日起5年內行使撤銷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E
【解析】

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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