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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公司設立方式、條件、登記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妍乄 2019/12/09 17:33:52 字體:

備戰(zhàn)2019年稅務師考試,每天做稅務師試題必不可少。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特地為大家整理了2019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試題。

8、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規(guī)則的說法中,正確的是(?。?/p>

A.采取發(fā)起方式設立的,設立前發(fā)起人應繳足公司章程規(guī)定其認購的股份

B.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發(fā)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公告招股說明書,可以由發(fā)起人自行承銷

C.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D.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創(chuàng)立大會僅由發(fā)起人組成,不包括認股人

參考答案:C

考查知識點:公司設立方式、條件、登記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股份公司的設立。發(fā)起設立股份公司,允許在公司設立后分期出資。所以選項A錯誤。發(fā)起人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所以選項B錯誤。創(chuàng)立大會由發(fā)起人、認股人組成。所以選項D錯誤。

根據往年,2020年稅務師新教材可能在6月份左右出版發(fā)售,那么,在新教材出來之前,大家也不要干等教材,可以先用2019年的教材進行預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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