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12/10 16:34:32 字體:

  為助力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特分享了經(jīng)典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的召集和主持 召集:董事會——監(jiān)事會——≥10%股東(+90日)
主持: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1/2)
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shù)不足法定最低人數(shù)(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規(guī)定人數(shù)的2/3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注冊資本即為實收股本總額)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董事會(而非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股東大會的臨時提案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
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2日內(nèi)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決議規(guī)則 一般決議(N條):出席+>1/2
特別決議(4+1條):出席+≥2/3
回避+出席+>1/2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quán)
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
事”(而非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