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22 16:40:03 字體:

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預習的黃金階段,對于學習而言,預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預習的好,可使課堂學習更高效,學員可根據(jù)網(wǎng)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wǎng)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

2.公正原則;

3.公開原則;

4.及時原則;

5.便民原則;

6.禁止不利變更原則。

【提示】

(1)公正原則內(nèi)容:行政復議機關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僅應當審查其合法性,而且應當審查其合理性。

(2)公開原則體現(xiàn):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除外。

(3)便民原則體現(xiàn):對不能提供書面申請的相對人,可允許其以口頭方式提出復議申請(口頭+書面)。

(4)禁止不利變更基本要求: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nèi),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注意】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不得對該行政處罰或者該具體行政行為增加處罰種類或加重對申請人的處罰。

相關鏈接: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五章知識點匯總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zhuǎn)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