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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稅務師備考基礎學習階段,報考稅法一的同學們學習到哪些章節(jié)了?如果你正在學習車輛購置稅的知識點,對于車輛購置稅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等知識點有哪些不懂的,葛瑞老師來指導大家學習!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應稅車輛(“列舉產(chǎn)品”)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對象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
購買自用 | 購買使用國產(chǎn)應稅車輛和購買自用進口應稅車輛 |
進口自用 | 直接進口或者委托代理進口的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
受贈使用 | 受贈人接受自用(包括接受免稅車輛)行為 |
自產(chǎn)自用 | 指納稅人將自己生產(chǎn)的應稅車輛作為最終消費品自己消費使用的行為 |
獲獎自用 | 從各種獎勵形式中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
其他自用 | 上述以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拍賣、抵債、走私、罰沒) |
葛瑞老師提醒:“自用”的意思就是用車的那個人需要繳車購稅,通俗得來講,不管是獎勵的、進口的、獲贈的,只要誰享受這個車,誰需要交車輛購置稅。
想要快速記憶那么多知識點,一定要有一個完整、清晰且簡練的知識脈絡!同學們還可以利用好2020稅務師《稅法一》學習思維導圖第六章: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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