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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稅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筆記:違反稅務管理的行為及處罰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11/28 10:59:50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jīng)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違反稅務管理的行為及其處罰: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2.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3.未按照規(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的;

4.未按照規(guī)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5.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6.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x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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