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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稅考試《稅收相關(guān)法律》第四章:催告書應當載明事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11/06 11:51:14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jīng)典學習資料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單選題

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guān)強制執(zhí)行涉及金錢給付的行政決定,應當以催告書形式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 )。

A.當事人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金額、期限和給付方式

B.行政機關(guān)強制執(zhí)行金錢給付的全部證據(jù)、理由和依據(jù)

C.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應承擔行政或者刑事責任的具體后果

D.當事人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quán)利、途徑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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