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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精選(三十)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7/06 14:36:24 字體:

正在進行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考的同學們,一定不要沒有計劃的盲目學習,不然浪費了大量時間卻收效甚微。大家可以通過網校稅務師培訓班的學習,根據老師指出的2018年稅務師教材變動進行學習,可以大幅提高備考效率。同時通過網校稅務師考試題庫多做練習,鞏固提高。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教學專家編寫的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練習題精選,大家快來練習一下吧!

2018稅務師《稅法一》練習題精選

單選題

齊某患有心臟病到市第一醫(yī)院進行治療,醫(yī)院對齊某進行了各項檢查之后,制定了治療方案和手術方案,但未告知齊某及其家屬,最后在治療過程中齊某死亡。對此,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p>

A、醫(yī)院如果能夠證明自己在治療過程中沒有過錯則不應承擔責任

B、醫(yī)院應承擔無過錯責任

C、醫(yī)院應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D、醫(yī)院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醫(yī)療損害責任。本題中,醫(yī)院未向齊某及其家屬說明治療方案和手術方案,也未取得他們的同意,結果造成齊某的死亡,醫(yī)院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應試指南P381)

單選題

甲欲開飯店,與高級廚師乙商量請其加盟,并說:“你無需投資,店面、餐具和資金由我負責,你只負責炒菜就行,利潤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應允。此后,甲以投資人的名義開了飯店,飯店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yè)丙。第一年,飯店獲利頗豐,按三七分成,甲獲利21萬元,乙獲利9萬元。第二年,飯店經營期間發(fā)生中毒事件,顧客丁索賠70萬元。根據有關法律,關于丁索賠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丁應向丙索賠

B、丁應首先向丙索賠,不足部分向乙索賠

C、丁應向甲索賠49萬元,向乙索賠21萬元

D、丁應向乙、丙共同索賠70萬元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應試指南P381)

單選題

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在普通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中,無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p>

A、合伙人之間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部分財產份額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D、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合伙人處分合伙企業(yè)的不動產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執(zhí)行。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但無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處分合伙企業(yè)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應試指南P382)

單選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據公司法的理論,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乙公司和丙公司對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與債權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B、公司分立的決議由甲公司董事會通過

C、甲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D、甲公司應當自發(fā)出通知債權人的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公司的分立。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應試指南P382)

單選題

甲、乙、丙于2010年3月出資設立東方醫(y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10月,該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5年12月,該公司因經營不善導致虧損嚴重,并拖欠巨額債務,最終被依法宣告破產。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設立時作為出資的房產,其實際價額明顯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甲的個人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應出資額與實際出資額的差額。根據《公司法》,對甲出資不足的行為,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

A、甲以個人財產補繳其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補足

B、甲以個人財產補繳其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補足

C、甲以個人財產補繳其差額,不足部分待有財產時再補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擔補繳該差額的責任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股東的出資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丁并非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因此,丁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應由乙和丙承擔補足的連帶責任。(應試指南P382)

單選題

下列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是( ?。?/p>

A、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

B、國有獨資公司必須設1名董事長和1名副董事長
 
C、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D、國有獨資公司監(jiān)事由董事長任命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規(guī)定。(1)國有獨資公司是一人公司,不設股東會;(2)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3)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4)除職工代表外,國有獨資公司的監(jiān)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派。(應試指南P382)

單選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15年12月20日,公司發(fā)布公告說明的下列事項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p>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5年12月21日起可以轉讓,但每年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

B、公司發(fā)起人在公司成立時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5年12月21日起可以對外轉讓

C、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同意公司視股價情況收購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3%用于未來1年內獎勵本公司職工

D、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同意接受債務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為擔保其債務履行的質押權標的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股份轉讓的限制。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所以選項A錯誤。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所以選項B錯誤。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所以選項D錯誤。(應試指南P382)

溫馨提醒:

2018年稅務師補報名時間為:7月25日—8月10日 補報名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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