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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中華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質權的特殊效力
1.質權人的孳息收取權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chǎn)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2.質物的保管與保全
?。?)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chǎn)毀損、滅失的——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chǎn)毀損、滅失的(2選1)。
?、僖筚|權人將質押財產(chǎn)提存。
?、谝筇崆扒鍍攤鶆詹⒎颠€財產(chǎn)。
?。?)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chǎn)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chǎn),并與出質人協(xié)議通過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3.質物處分限制
(1)對質權人的限制:不得擅自使用、處分,不得擅自轉質。
?、儋|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出質人同意,擅自處分質押財產(chǎn),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谫|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出質人同意轉質,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對出質人的限制。
?、倩鸱蓊~、股權、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出質后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jīng)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
?、诮?jīng)同意轉讓或許可使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出質人提前清償或者提存。
4.放棄質權
?。?)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chǎn)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yōu)先受償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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