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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知識點:應付賬款函證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6/03 10:01:31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應付賬款函證

  1.函證強制性:一般情況下,并不必須函證應付賬款。

  如果控制風險較高,某應付賬款明細賬戶金額較大或被審計單位處于財務困難階段,則應進行應付賬款的函證。

  2.函證目的:主要是針對應付賬款的完整性進行考慮。但偶爾也會考慮大額且長期掛賬的應付賬款的存在性。

  3.發(fā)函金額:通常為被審計單位賬戶記錄的金額。

  4.替代程序:可以檢查決算日后應付賬款明細賬及庫存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核實其是否已支付,同時檢查該筆債務的相關(guān)憑證資料,如合同、發(fā)票、驗收單,核實應付賬款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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