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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日積月累的知識點積累是備考的基石,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以下是網(wǎng)校依據(jù)2016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稅法》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第十一章 個人所得稅法
知識點:個人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1.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2.將財產(chǎn)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轉讓中國境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chǎn)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chǎn)取得的所得;
4.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wǎng)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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