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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財務成本管理》考點:全面預算的編制方法。本考點屬于《財務成本管理》第十八章短期預算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增量預算法與零基預算法
2.固定預算法與彈性預算法
3.定期預算法與滾動預算法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各種預算編制方法的內容
【主要考點】全面預算的編制方法
1.增量預算法與零基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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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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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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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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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預算法
(調整預算法) |
是指以基期水平為基礎,分析預算期業(yè)務量水平及有關影響因素的變動情況,通過調整基期項目及數額,編制相關預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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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有業(yè)務活動是企業(yè)必需的;(2)原有的各項業(yè)務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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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預算期的情況發(fā)生變化,預算數額受到基期不合理因素的干擾,可能導致預算的不準確,不利于調動各部門達成預算目標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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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預算(以零為基礎編制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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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慮以往期間的費用項目和費用數額,主要根據預算期的需要和可能分析費用項目和費用數額的合理性,綜合平衡編制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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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前期費用項目和費用水平的制約,能夠調動各部門降低費用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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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工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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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預算法與彈性預算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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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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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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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預算法(靜態(tài)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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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只根據預算期內正常、可實現的某一固定的業(yè)務量(如生產量、銷售量等)水平作為唯一基礎來編制預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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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預算法存在適應性差和可比性差的缺點。
一般適用于經營業(yè)務穩(wěn)定,生產產品產銷量穩(wěn)定,能準確預測產品需求及產品成本的企業(yè),也可用于編制固定費用預算。 |
彈性預算法(動態(tài)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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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本性態(tài)分析的基礎上,依據業(yè)務量、成本和利潤之間的聯動關系,按照預算期內可能的一系列業(yè)務量(業(yè)務量區(qū)間)水平編制系列預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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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與業(yè)務量有關的預算的編制,主要用于成本費用預算和利潤預算,尤其是成本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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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預算法和滾動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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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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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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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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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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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固定不變的會計期間(如年度、季度、月份)作為預算期間編制預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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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定期預算法編制預算,保證預算期間與會計期間在時期上配比,便于依據會計報告的數據與預算的比較,考核和評價預算的執(zhí)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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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前后各個期間的預算銜接,不能適應連續(xù)不斷的業(yè)務活動過程的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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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預算法
(連續(xù)預算法、永續(xù)預算法) |
是在上期預算完成情況基礎上,調整和編制下期預算,并將預算期間逐期連續(xù)向后滾動推移,使預算期間保持一定的時期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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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保持預算的持續(xù)性,有利于考慮未來業(yè)務活動,結合企業(yè)近期目標和長期目標;
使預算隨時間的推進不斷加以調整和修訂,能使預算與實際情況更相適應,有利于充分發(fā)揮預算的指導和控制作用。 |
【注】滾動方式:(1)逐月;(2)逐季;(3)混合。
不含“逐年”。 |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財務成本管理》第十八章主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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