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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職稱《經濟法》習題:執(zhí)法主體(05.20)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5/20 10:21:55 字體:

  選擇題

  25.財政違法行為的執(zhí)法主體是指依法擁有財政執(zhí)法權,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執(zhí)法決定并能夠獨立承擔相應責任,實施財政執(zhí)法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被授權的組織。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財政違法行為執(zhí)法主體的是( )。

  A.鄉(xiāng)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C.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D.監(jiān)察機關的派出機構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整理的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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