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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現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我?。ò▽幉ㄊ校﹫竺翱荚囅嚓P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財政部、原人事部印發(fā)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為: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各級別報考條件:
1.報考初級資格:高中畢業(yè)。
2.報考中級資格: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3.報考高級資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3〕215號)有關條件。
會計工作年限、專業(yè)資格年限計算至2015年底。
4.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guī)定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名時間
2015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至31日,2015年度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至30日。
三、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四、考試時間
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5年5月16日—5月20日舉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15年9月12—13日舉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15年9月13日舉行。
初級會計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中級會計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高級會計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無紙化考試) | 中級 | 高級 |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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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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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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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五、具體報名事項
(一)辦理報名手續(xù)
2015年度全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屬地原則報名,并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凡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或“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網址:)“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按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成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因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港澳臺居民需在報名時間內到本人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隸屬的財政管理部門進行輔助報名。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一寸免冠照片、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香港、澳門居民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資格審查
對于報名參加初、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將根據其在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系統(tǒng)中登記的學歷、資歷信息等進行網絡自動審核;如信息登記錯誤或未及時更新信息的,請在網上報名前到所屬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對于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轉(兼)評人員,應在網絡報名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當地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確認相關信息,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絡報名。
全國統(tǒng)考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及獲得雙學士學位且報考會計中級的人員,需要在網上報名前到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相關資歷、學歷修改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杭州市,考試形式為開卷筆答。
(二)已通過網絡報名及交費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開始至財政部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止,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報名網()或“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網址:kj.nbcs.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浙江省對會計資格考試的客觀題實行機器自動讀卡評卷,對主觀題實行電腦網絡評卷。根據《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5號)關于“成績查對可以查紙質試卷人工評閱中有無漏評及計分、合分誤差,不查主觀題評卷寬嚴;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guī)等特殊情況外,不查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試卷”的規(guī)定,對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成績查對申請不予受理。對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guī)等特殊情況的成績查對申請,有關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提出。
七、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地點:慈溪市會計學會(寺山路108號)
時間: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2015年4月20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咨詢電話:0574-63896614、0574-63896615
慈溪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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