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微學習:個人儲蓄存款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4/16 11:55:07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1.定期儲蓄存款

(1)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2)逾期支付的定期儲蓄存款,其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約定自動轉存的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定期儲蓄存款在存期內遇有利率調整,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相應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2.活期儲蓄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結算利息一次,并入本金起息,元以下尾數不計利息。

3.掛失規(guī)則

如儲戶不能辦理書面掛失手續(xù),而用電話、電報、信函掛失,則必須在掛失“5天”之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xù),否則掛失不再有效。儲蓄機構受理掛失后,必須立即停止支付該儲蓄存款。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