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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而好學,如日出之陽;壯而好學,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學,如炳燭之光。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中級會計實務科目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知識點整理新鮮出爐,讓大家輕輕松松搞定中級會計實務!
中級會計實務——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是或有。
如債務重組協(xié)議規(guī)定,“將××公司債務1 000 000元免除200 000元,剩余債務展期兩年,并按2%的年利率計收利息。如該公司一年后盈利,則自第二年起將按5%的利率計收利息”。根據(jù)此項債務重組協(xié)議,債務人依未來是否盈利而發(fā)生的24 000(800 000×3%)元支出,即為或有應付金額。
或有應付(或應收)金額,是指需要根據(jù)未來某種事項出現(xiàn)而發(fā)生的應付(或應收)金額,而且該未來事項的出現(xiàn)具有不確定性。
(一)不涉及或有應付(或應收)金額的債務重組
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于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如債權人已對該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二)涉及或有應付(或應收)金額的債務重組
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本書第十二章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預計負債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方)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金額之和的差額(貸方)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有應付金額在隨后的會計期間沒有發(fā)生的,企業(yè)應當沖銷已確認的預計負債,同時確認營業(yè)外收入。
借:預計負債
貸:營業(yè)外收入
修改后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只有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fā)生時,才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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