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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12日即將到來,備考時間日益緊迫。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第七章“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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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沒遇到過,感到很抽象。請老師分別舉例說明,謝謝! 答疑老師回復: 1、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依照國務院規(guī)定程序批準,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比如產權工本費,土地登記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guī)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為支持某項事業(yè)發(fā)展,按照國家規(guī)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比如農村教育附加,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等。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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