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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本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Ava 2019/09/30 14:35:56 字體:

從現(xiàn)在開始堅持下去,勝利就是屬于你的!通過《經濟法》知識點的學習,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備考也就會更容易一點點??靵砀嬀W校一起學習吧!

經濟法知識點

本票
  (一)本票概述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我國《票據(jù)法》規(guī)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本票是自付證券。
 ?。?)本票無須承兌。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
  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xiàn)金。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1萬元和5萬元。

(二)見票付款
  根據(jù)《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銀行本票是見票付款的票據(jù),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銀行本票后,隨時可以向出票人請求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提示本票的,出票人必須承擔付款的責任。
  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持票人仍對出票人享有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如果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jù)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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