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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無效法律行為的概念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9/22 15:58:3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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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無效法律行為的概念

1.無效的法律行為

自始無效

當然無效

絕對無效

2.按無效原因無效可分為全部無效與部分無效。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示例】部分無效

(1)法律行為標的之數(shù)量超過法律許可范圍。

“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2)法律行為的內容由數(shù)種不同事項合并而成,其中一項或數(shù)項無效。如約定贈與金錢與槍支若干,其中,僅贈與槍支的部分無效。

(3)法律行為的非主要條款,因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或公序良俗而無效。如雇傭合同約定“工傷概不負責”,該條款被認定無效,并不會影響雇傭合同其他內容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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