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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jīng)濟法》第四章“匯票”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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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匯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與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具體包括哪些? 答疑老師回復: 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匯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簽章。 相對事項:匯票上記載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項的,應當清楚、明確。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為付款地。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祝您學習愉快! |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odtgfuq.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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