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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匯總!中級經濟法答疑精華90問(第69問:民事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qū)別)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8/26 16:17:5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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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匯總!中級經濟法答疑精華90問

提問:民事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qū)別

解答: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民事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
事實行為與民事行為的主要區(qū)別:
1、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民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2、事實行為依法律規(guī)定直接產生法律后果;民事行為依據(jù)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fā)生效力。
3、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的效果;民事行為的本質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實構成。

注: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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