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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復習:稅款征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25 16:46:05 字體:

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中級審計師考試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款征收

1.稅款征收的主要內容:納稅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除責令繳納外,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稅款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以及核定應納稅額。

3.稅款征收保障措施。

稅收保全

有根據(jù)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逃避者(轉移、隱匿)→責成擔保→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

①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強制執(zhí)行

在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擔保人未按期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到期不交也不擔保

①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②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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