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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復習:預算編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11 16:35:07 字體:

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中級審計師考試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預算編制

1.預算編制的一般規(guī)定

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預算按照復式預算編制,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中央政府公共預算不列赤字。

2.預算編制的要求: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3.預算編制的內容:

(1)各級政府預算應當按照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zhí)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2)各級政府預算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設置預算周轉金。預算周轉金是指各級政府為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jié)性收支差額,保證及時用款而設置的周轉金資金。

4.預算編制的安排

(1)國務院應當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門下達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指示。

(2)中央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草案的審核,并匯總編制本部門的預算草案,于每年12月10日前報財政部審核。

(3)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匯總的本級總預算草案,應當于下一年1月10日前報財政部。

5.預算草案的審核

財政部審核中央各部門的預算草案,編制中央預算草案;匯總地方預算草案,匯編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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