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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不得再次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情形有(?。?。
Ⅰ.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Ⅱ.本次發(fā)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Ⅲ.對已發(fā)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xù)狀態(tài)
Ⅳ.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本題考查公司債券不得再次發(fā)行的情形。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1)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2)本次發(fā)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3)對已發(fā)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xù)狀態(tài);(4)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參見教材P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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