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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賣非自建房產(chǎn),計算土增扣除項目的稅金時,城建及附加稅稅金時的計稅依據(jù)是什么?需要減掉購買時的增值稅嗎?預(yù)交增值稅和留底稅額需不需要考慮,印花稅能否作為扣除項目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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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房企銷售非自建房產(chǎn)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城建及附加稅稅金時,計稅依據(jù)通常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
在計算時,不需要減掉購買時的增值稅。
預(yù)交增值稅一般會在計算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時予以考慮。留抵稅額通常不影響這部分稅金的計算。
印花稅不能作為扣除項目的稅金。
例如,房企銷售非自建房產(chǎn)取得收入 1000 萬元,適用稅率 9%,預(yù)交增值稅 20 萬元,當(dāng)期可抵扣進(jìn)項稅額 30 萬元,則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 1000×9% - 30 - 20 = 40 萬元,城建及附加稅的計稅依據(jù)就是 40 萬元。
08/1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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