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18年10月6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銷商品1000件。協(xié)議價為每件(不含增值稅)500元,每件成本為300元,代銷合同規(guī)定,乙公司未銷售的商品可以退回給甲公司。2018年10月7日發(fā)出商品。乙公司實際按每件600元對外銷售。2018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注明已銷售代銷商品800件,甲公司給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未收到貨款。 要求: (1)計算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銷業(yè)務確認的營業(yè)利潤。(2)為甲公司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4)為乙公司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備注:請以元為單位。應交稅費科目需要寫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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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05/11 09:20
暖暖老師
05/11 09:50
借發(fā)出商品300000
貸庫存商品300000
借應收賬款452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2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240000
貸發(fā)出商品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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