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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8月外購一批材料用生產(chǎn),后改變用途全部用于職工食堂裝修。外購材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若企業(yè)當(dāng)月已經(jīng)抵扣了該項進項稅額,則改變用途后需轉(zhuǎn)出的進項稅額是多少?

84784961| 提問時間:03/3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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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這個是這樣計算的? 轉(zhuǎn)出是13萬元
03/31 10:57
84784961
03/31 10:58
怎么算的
小鎖老師
03/31 10:59
就是全部的材料,13萬,調(diào)增就可以
84784961
03/31 11:01
有列式嗎
小鎖老師
03/31 11:03
100*13%=13? 這個列示計算的辦法
84784961
03/31 11:10
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9月將銷售部門使用的一處房產(chǎn)轉(zhuǎn)作職工宿舍。該房產(chǎn)原值為500萬元,現(xiàn)爭值400 萬元,購進時依法抵扣了進項稅額25萬元。請計算需轉(zhuǎn)出的進項稅額。
小鎖老師
03/31 11:10
這個的話是這樣計算的? (400/50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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