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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選B,不是工作不滿一年沒有年終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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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換崗位后,員工仍然可以繼續(xù)享受帶薪年假。帶薪年假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和與單位建立的勞動關系來確定的,而不是依據特定的崗位。
具體來說,以下是關于帶薪年假的一些基本規(guī)則:
1. **適用范圍**:帶薪年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2. **資格條件**: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即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3. **年假天數**: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年限來確定。例如,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員工,年休假為15天。
4. **換崗位情況**:如果員工在同一單位內換崗位,其累計的工作年限不會受到影響,因此仍然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如果是跨單位換崗,新單位通常也會根據員工之前的累計工作年限來安排年假,除非有特殊規(guī)定或協(xié)議。
5. **特殊情況**:對于非全日制員工或者試用期內的員工,帶薪年假的規(guī)定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給予帶薪年休假,因為這種靈活的用工方式不利于安排年休假。
6. **法律規(guī)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是確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權利的主要法規(guī)來源。
綜上所述,員工在換崗位后,只要滿足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條件,就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繼續(xù)享有帶薪年假的權利。在實際操作中,具體的年假安排可能還需要參照單位的人事政策和勞動合同的約定。
02/2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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