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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騰飛公司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收到海天公司支付的貨款定金4000元,4月20日,騰飛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向海天公司發(fā)出商品,并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40000元,增值稅5200元,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32000元。4月25日,騰飛公司收到海天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項,金額為41200元。做出會計分錄:(1)4月10日騰飛公司預收貨款時;(2)4月20日,騰飛公司發(fā)出商品確認收入時;(3)4月25日,騰飛公司收到剩余貨款時。

gd18929193138| 提問時間:2023 12/1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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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魚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1、借:銀行存款4000 貸:預收賬款4000 2、借:應收賬款41200 預收賬款4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200 3、借:銀行存款41200 貸:應收賬款41200
2023 12/1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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