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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項目組評估認為應收賬款的重大錯報風險較低,決定全部采用消極的函證方式,恰當嗎?不恰當?shù)脑挒槭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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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在審計項目中,如果項目組評估認為應收賬款的重大錯報風險較低,決定全部采用消極的函證方式可能不太恰當。
消極的函證方式通常適用于當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的情況。在這種方式下,審計人員會向債務人發(fā)出詢證函,要求其證實應收賬款的存在和金額是否正確。如果債務人沒有回應或否認存在任何未結(jié)清的債務,審計人員才會進一步采取措施進行調(diào)查。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即使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采用積極的函證方式可能更為恰當。例如,如果存在以下情況:
被審計單位的內(nèi)部操縱或治理結(jié)構(gòu)可能存在問題,導致即使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但仍然存在較高的舞弊風險。
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可能不穩(wěn)定,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導致應收賬款發(fā)生損失的風險。
審計人員對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存在疑慮,或者債務人可能存在故意拖欠或欺詐行為。
2023 12/1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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