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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自己使用過的貨車為啥稅率是13% 如果是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就是按3%減按2%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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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原來不符合抵扣 也沒有抵扣過 才是 2??
2023 11/16 08:37
m80258768
2023 11/16 09:11
營改增以前的是么 其他正常抵 正常交
玲老師
2023 11/16 09:13
你好 是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車輛的增值稅稅率選擇,適用的情況具體是:
征收率2%
第一種情況:當時購買的車輛用于不得抵扣項目,比如用于簡易計稅、免稅項目或者專門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正常損失等其他不得抵扣進項稅的項目。處置可以享受3%減按2%計稅的優(yōu)惠;
第二種情況:2013年8月之前購入的汽車,當時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因此在處置時可以享受3%減按2%計稅優(yōu)惠的;
第三種情況:納稅人在購進車輛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后來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該車輛時可以享受3%減按2%計稅優(yōu)惠;
第四種情況:營改增的納稅人,在納入本地區(qū)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車輛,由于當時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因此現在處置的話,可以享受3%減按2%計稅優(yōu)惠。
上述情況,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按照2%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但是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政策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于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該條款修改為“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一、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征收率3%
上述四種情況均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政策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稅率13%
如果當時是一般納稅人,符合抵扣進項稅額的條件,但是當時沒有抵扣的話,現在處置時需要按照13%繳納增值稅;
購進車輛時是一般納稅人且已經抵扣了進項稅,在出售時就要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適用13%稅率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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