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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營汽車租賃和汽車銷售 公司以租代購模式購進已經上牌照的汽車后再以租代購模式銷售 賺取那個差價 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購進時 銷售時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3 10/3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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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以租代購模式購進已經上牌照的汽車后再以租代購模式銷售,這種業(yè)務模式的賬務處理可以參照以下步驟: 1.購進汽車時:當公司以租代購模式購進已經上牌照的汽車時,可以將其確認為固定資產。此時的會計處理為:借:固定資產 - 汽車貸:銀行存款 2.出租汽車時:當公司將汽車出租給司機時,可以確認為租賃收入。此時的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帳款 - 司機 3.收取租金時:當公司收到司機支付的租金時,可以將其確認為租賃收入。此時的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帳款 - 司機 4.銷售汽車時:當公司將汽車銷售給司機時,需要確認銷售收入和成本。此時的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 汽車銷售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需要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 汽車銷售 貸:庫存商品 - 汽車 1.確認差價:在每個會計期間結束時,公司需要將已經確認的租賃收入與銷售收入進行對比,計算出差價并確認為利潤。此時的會計處理為:借或貸:本年利潤貸或借:應收帳款 - 司機
2023 10/3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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