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guān)于帶薪年休假的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的一些疑問,如下: “連續(xù)”12個月以上,怎么樣算“連續(xù)”?如果在A單位工作的時間是2022年1、2、3、4、5月份,離職后在B單位工作時間是2022年9、10、11、12月份、2023年1、2、3、4月份,這樣算連續(xù)工作12月以上嗎?為什么? “累計”工作時間,怎么樣算“累計”?可以間斷累計嗎?間斷就是中間可以有離職、失業(yè)、待業(yè)等情形。 謝謝老師!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這種情況不屬于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因為中間有幾個月并沒有連續(xù)上。
按照我國職工年休假制度,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不是累計工作,而是連續(xù)工作。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
比如:2001年工作2個月,2002年工作3個月,2004年工作7個月,這里是累計工作1年。
2001年2月到2002年1月,這個是連續(xù)工作1年。
2023 01/1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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