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實在想不出來,求老師們講解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1)該化妝品廠當月應繳納消費稅=30000*(1+5%)÷(1-15%)×15%
● (2)您可以參考下面舉例的思路:
● 甲酒類產(chǎn)品生產(chǎn)企業(yè)(以下簡稱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4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
● (1)向某煙酒專賣店銷售糧食白酒25噸,開具普通發(fā)票,取得含稅收入220萬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費32萬元、優(yōu)質費8萬元;
● (2)提供成本為13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業(yè)加工散裝藥酒1000公斤,收回時向乙企業(yè)支付不含增值稅的加工費2萬元,乙企業(yè)已代收代繳消費稅;
●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將其中900公斤散裝藥酒繼續(xù)加工成瓶裝藥酒1800瓶,以每瓶130元的不含稅價格通過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完畢;將剩余100公斤散裝藥酒作為福利分給職工,同類散裝藥酒的不含稅銷售價為每公斤120元。
● (4)將2噸自產(chǎn)A型白酒用于職工福利,生產(chǎn)成本為2萬元;將1噸B型白酒贈送給關系客戶,生產(chǎn)成本為1.5萬元。上述白酒均已發(fā)出,A、B型白酒均為甲企業(yè)自制的新型白酒,無同類產(chǎn)品售價。
● (說明:藥酒的消費稅稅率為10%,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白酒成本利潤率為10%)
● 根據(jù)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 1.甲企業(yè)向煙酒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消費稅(?。┤f元。
● 【答案解析】甲企業(yè)向煙酒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消費稅=(220+32+8)÷1.13×20%+25×2000×0.5÷10000=48.52(萬元)
● 2.乙企業(yè)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萬元。
● 【答案解析】乙企業(yè)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3+2)÷(1-10%)×10%=1.67(萬元)
● 【點評】委托加工環(huán)節(jié)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計算是考試熱點,難度不大。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注意價格選擇的先后順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注意此處的組價不用再單獨考慮成本利潤率了。
● 3.甲企業(yè)銷售瓶裝藥酒應繳納消費稅(?。┤f元。
● 【答案解析】將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裝藥酒繼續(xù)加工成瓶裝藥酒,加工出來的瓶裝藥酒屬于新的應稅消費品,所以銷售時需要繳納消費稅,另外消費稅抵扣范圍不包括藥酒,所以不能抵扣已納消費稅。
● 甲企業(yè)銷售瓶裝藥酒應繳納消費稅=1800×130÷10000×10%=2.34(萬元)
● 【點評】本題考查生產(chǎn)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稅額的計算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注意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范圍限制。藥酒不在扣稅范圍的,所以本題不能抵扣已納消費稅。但將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加價銷售的,可以抵扣已納消費稅,此時沒有扣稅范圍限制,所有應稅消費品都可以扣稅。
● 4.甲企業(yè)當月應繳納消費稅合計(?。┤f元(不含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 【答案解析】將自產(chǎn)白酒用于職工福利以及贈送關系客戶,消費稅均應視同銷售,需計算繳納消費稅,無同類售價按組價計稅。
● 用于職工福利部分A型白酒應納消費稅=[2×(1+10%)+2×2000×0.5÷10000]/(1-20%)×20%+2×2000×0.5÷10000=0.8(萬元)
● 用于贈送關系客戶的B型白酒應納消費稅=[1.5×(1+10%)+1×2000×0.5÷10000]/(1-20%)×20%+1×2000×0.5÷10000=0.54(萬元)
● 甲企業(yè)當月應繳納消費稅合計=48.52+2.34+0.8+0.54=52.20(萬元)
●
● (3)【(36+42)/(1+13%)+80】*消費稅稅率
2022 10/1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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