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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校趙教授2019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12000元,同月10日因參加另一高校的博士論文答辯取得答辯費5000元,同日晚上為該校作一場學(xué)術(shù)報告取得收入3000元。按照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趙教授1月應(yīng)該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84784988| 提問時間:2022 06/0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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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CMA
你好, 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是的 (12000-6000)*0.03+5000*0.8*0.2+(3000-800)*0.2=1420
2022 06/0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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