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1.如果個體戶一年所得為60萬。減免的稅額=(600000*35%-65500)*50%減半征收=72250,實際繳個稅=60萬萬*35%-65500)-72250=72250.不超100萬,減免稅額等于實際繳的個稅。 2.如果個體戶一年所得為130萬。減免稅額=(100萬*35%-65500)*50%=142250元。 實際要繳個稅=130萬*35%-65500-減免稅額142250=247250元。 以上方法計算正確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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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2/19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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