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2.1.27發(fā)1月份工資,2022.1.28發(fā)年終獎,領(lǐng)導要求年終獎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以采用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兩種方式,我現(xiàn)在比較迷茫該怎樣申報個稅,發(fā)的年終獎如果并入綜合所得的話,那到底該是2021年還是2022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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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并入綜合所得是2020年報個稅.單獨計稅也是2022年報個稅.
個稅是按實際發(fā)放月份報個稅的
2022 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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