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某為中國公民,其2019年取得的收入如下: (1)每月從中國境內(nèi)任職企業(yè)取得工資收入19800元,自己負擔的“三險一金”為2000元。 (2)2019年7月1日將境內(nèi)一處門面房出租,租賃期限1年,月不含稅租金8000元,當月發(fā)生修繕費1200元(不考慮其他稅費)。 (3)從境內(nèi)某非上市公司取得紅利12000元。 (4)擔任境內(nèi)某公司獨立董事,10月份取得境內(nèi)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費收人入30000元。 (已知:王某有7歲的女兒正在上小學一年級,王某與其妻約定涉及分攤的由王某全額扣除;假設(shè)無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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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租賃個稅7月(8000-800)*(1-20%)*20%=1152
8月(8000-400)*(1-20%)*20%=1216
9月 10月 11月 12月每月 8000*(1-20%)*20%=1280
租賃所得個稅合計1152+1216+1280*4=2368
紅利個稅=12000*20%=2400
董事費個稅=30000*(1-20%)*30%-2000=5200
綜合所得個稅=(19800*12+30000*(1-20%)-2000*12-1000*12-60000)*20%-16920=16200
2021 12/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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