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是集團的下屬公司,集團不方便給第三方公司借款,想通過我們分公司走賬,集團借給我,我再借給第三方公司,這樣有什么稅務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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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不查沒事,如果稅務稽查的話,有可能讓做收入補稅處理的風險。
2021 11/28 14:25
84784957
2021 11/28 14:39
關(guān)鍵是這錢有可能是利益輸送,很可能還不回來,對我們公司會不會有影響,集團借給我的錢要補稅,那我借出去的錢能申請做損失嗎?
王雁鳴老師
2021 11/28 14:42
同學你好,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可以做損失的。
84784957
2021 11/28 15:59
那是不是還得出專項報告,到稅務局備案
王雁鳴老師
2021 11/28 16:03
同學你好,是的,你理解正確。
84784957
2021 11/28 16:18
您覺得稅務稽查會以什么理由讓我補稅
王雁鳴老師
2021 11/28 16:19
同學你好,會以收款視同銷售的理由,來讓貴方補稅的。
84784957
2021 11/28 16:50
這個做損失是不是也得有合理理由啊,第三方就是單純的不還我能作為理由嗎?
王雁鳴老師
2021 11/28 16:51
同學你好,是的,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單純的不還,可以做損失,但不能稅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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