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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2020年7月甲酒廠從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者手中收購糧食,共計支付收購價款60000元。甲酒廠將收購的糧食從收購地真接運往異地的乙酒廠生產(chǎn)加工自酒,自酒加工完畢。企業(yè)收回白酒8噸,取得乙酒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加工費25000元,代墊輔料費15000元,加工的白酒當(dāng)?shù)責(zé)o同類產(chǎn)品市場價格。 要求:計算乙酒廠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和應(yīng)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84785031| 提問時間:2021 11/1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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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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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xué)您好,乙酒廠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是25000*增值稅稅率,一般納稅人的是13% 消費稅的 ,沒有同類銷售價格的,一般是10%的利潤率計算,(60000-60000*(9%加1%)加25000加15000)*消費稅稅率20%加0.5*8000*2
2021 11/1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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